【 信息发布时间:2012-08-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通建价[2012]22号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工作,更好的保障我市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评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评申请要求及程序
市区建设项目(含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时,施工企业方可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到市造价处,准备现场考评。国有投资项目中按规定不需报监的项目(含园林绿化、景观、交通设施等),需要考评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也可按要求进行申请。
二、考评时间
对申请人提交的考评材料,造价处相关责任人将逐一登记、签收、存档,资料齐全后在7个工作日内赴现场进行考评。
三、现场考评办法及标准
1.现场考评由市造价处、市安监站、监理等单位组成现场考评小组,依据考评标准进行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单独桩基工程、单独装饰工程、市政工程进行评定。如因其它原因,现场考评小组无法组成,造价处、安监站可单独组织考评。
2.建筑工程考评标准参照省建设厅制定的考评标准执行,其它工程项目的考评标准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和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另行执行。
四、考评费率的核定及发布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首先在南通造价信息网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系统中申请费率的核定,然后持施工合同、考评测定表、文明工地获奖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市造价处办理测定手续,市造价处将根据苏建价(2009)107号文件的评分标准在考评系统中进行审核。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应以市造价处核定的费率标准计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已经竣工未申请考评的工程根据相关文件不予计取现场考评费,只能计取基本费及奖励费。
2.造价处将根据最终的考评及测定结果分别在《南通工程造价信息网》、《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上发布、刊登。
五、市造价处将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考评工作,加强对考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通知自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