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1-05-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通建价〔2011〕20号
关于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66号令)宣贯工作,促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相关配套文件的贯彻执行,根据苏建价函(2011)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范围和参加人员
1.竞赛范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其释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正文部分、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法规文件,重点范围见附件。竞赛考试不分专业。
2.参加人员:市、县(区)造价管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中介机构的造价从业人员。
二、竞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从2011年6月初开始,至7月底结束。结合我处已开展知识竞赛工作情况,我处将活动分为学习研讨、省级竞赛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学习研讨阶段(
市造价管理处将根据省竞赛重点及范围,细化学习内容,组织本地区造价管理机构、咨询企业、建设各方相关人员进行重点学习和研讨,学习研讨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省级竞赛阶段(
省级竞赛采用书面闭卷方式,考试题型为单选题40题,每题1分,多选题30题,每题2分,总分100分。根据考试分数排序确定团队与个人奖,其中团队奖按总分计取。将设置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组织奖2—3个。具体参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
1.各县(市)造价处负责组织本县(市、区)参赛人员,市区参赛人员由市造价管理处负责组织。
2.请有关单位于
3.对于获奖的团队和个人,省站将颁发荣誉证书。咨询单位团队和个人获奖情况将与咨询市场信用评价、评优工作挂钩?;窠比嗽比绮渭?/SPAN>2011年造价员考试将获20分加分。个人奖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奖金2000元、1200元、800元。
4.联系人:周峰、王力。联系电话:85093182、85093400。
附件1:《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重点范围》
附件2:2011年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报名表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重点范围
一、《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释义
1.计价活动与计价依据的制定;
2.各阶段工程造价编制与确定原则 ;
3.承发包计价的模式和形成机制;
4.国有投资工程的造价管理;
5.施工合同的造价条款与备案;
6.安全文明费、结算依据及时间等问题的处理原则;
7.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市场准入条件;
8、企业及从业人员从事造价咨询活动的管理要求;
9.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10.违反《办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第四章《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其他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及文件
1.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09]40号)
2.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2号 苏建招办[2009]6号)
3.关于明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7号)
4.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函价[2010]130号)
5.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
8.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8年)
注:对文件中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不作为考试出题点。
附件2: |
|
| |
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报名表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