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0-11-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通建价[2010]59号
关于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县(市)、区造价处(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改善施工现场生产与生活条件,根据苏建价函〔2010〕46号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情况进行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完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费与考评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我市制订的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的实施细则,有无不同与我省办法的规定?有无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
2、对于单独发包的构件吊装、桩基、大型土石方、装饰、安装、古建园林、绿化工程是否均申请和组织现场考评,其现场考评标准有无完善和改进的地方?
3、施工企业在财务管理中是否单独列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支出清单?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是否预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比例为多少?
4、对于未按规定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已中标工程,有关管理部门应如何处理?
5、未经现场考评的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基本费和考评费如何计?。?/SPAN>
6、我省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内容及标准是否合理?有哪些项目需要调整?
7、其他对于完善我省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要求
请各县(市)、区造价处(站)及有关单位重视本次调研工作,对本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实施情况与存在问题进行认证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并根据调研内容的要求形成书面意见,于
联系人:周峰,联系电话:0513-85093182。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抄送: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