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0-10-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通建价[2010]53号
关于举办《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宣贯学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颁发,并于
一、参加人员:建设、开发、施工单位造价管理人员,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单位负责人及相应执业人员等,由各单位汇总上报参加学习人数。其中造价咨询企业的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宣贯学习,本次宣贯学习内容计入造价员继续教育时间,各县(市)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组织学习。
二、学习费用:参加宣贯学习人员每人缴纳资料费100元。
三、报名截止时间:
四、学习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市造价处王力 联系电话:0513-85093400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