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价函(2010)36号
关于开展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信用补评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评价机构:
根据省造价协会《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修订)[苏建价协(2010)06号]规定和各咨询企业申请补评情况,决定在2010年9月份开展全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补评工作,现将补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评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09年6月30日前批准的正式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在本行政区域内备案的省内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均可申请补评。
二、 评价内容和标准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修订) [苏建价协(2010)06号]中规定的内容和评价标准。
三、 补评程序
(一)申请补评企业对照修订的评价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并准备信用评价相关资料,同时市评价机构发放参评企业信用调查表;
(二)省考核组于2010年9月17日至21日会同市评价机构到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打分;
(三)将各考核小组的打分情况汇总后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的确定等级并公告。
四、 有关问题的说明
1、资料按照评价标准内容逐项准备,人员证书、养老保险、各类制度等均要准备齐全待查,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所获得的各类奖励和表彰的复印件要装订成册交给检查组。
2、公共关系这一项根据附表一内容打分,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由市造价处和考核组共同打分。
3、咨询业绩考核以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网上登记项目进行考核。业绩考核内容是的营业税发票、随机抽检5个咨询项目的咨询合同、收费发票与网上登记收入进行核实。
4、客户调查表(详见附表二)由各市造价管理协会或评价机构发放,在系统中随机抽取五个咨询项目,向这五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发放调查表,并规定期限返回。
5、评价标准中的成果质量第10项统计报表这一项取消,今后不再考核。
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