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0-06-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通建价[2010]28号
关于南通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1-5月份
企业管理系统应用情况的通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监管,提升咨询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根据工作计划,我处于近期对咨询企业“监管系统”和“咨询企业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管系统使用情况
1、人员管理(双重身份、单位不同人员)。截止
2、资质预警。截止
3、资质延续。2009年下半年至今,全市有2家企业正在办理资质升级,3家咨询企业资质年内到期,分别是: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0.8.12到期);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0.9.10到期);南通城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010.9.21到期)。从资质延续申报的材料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企业能一次性通过审核,少数企业申报材料存在问题:
1)、纯造价咨询收入与招标代理收入未分开填报。
2)、办公场所为租赁时,未提供业主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出具财务报告时,未提供出具报告单位的资质证书。
4、项目登记。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根据造价师、造价员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应在30天内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且双资格人员不能分别注册在两个不同单位的规定,请双重身份、单位不同人员立即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不办将按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欢迎社会各界对本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违规在两处执业(从业)进行监督的公告》(苏建价函〔2006〕71号)规定处理。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管系统将自动发出预警,预警时间为60日,60日后省住建厅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凡因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标准被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将影响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评优,各咨询企业在办理变更时应尽量避免出现变更后不符合资质标准的情形,一旦出现预警后应及时进行自我整改。
3、为实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和市场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以及信息资源共享,根据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凡需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转正、延续、变更等事宜的企业,资质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处提出申请,同时网上填报,我处签署初步意见后报省建设行政审批中心。
4、各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对《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学习,严格实行咨询业绩网上报告制度,即出具咨询报告书40日内完成归档,完成咨询任务后15日内应网上填报咨询成果主要信息。
5、2010年,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的使用将纳入咨询企业长效化管理,我处将不定期地组织抽查,加大对历次检查情况较差单位的检查频率,检查结果将纳入与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评优。各咨询企业应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提高认识,抓紧整改。
附件:1、双重身份、单位不同人员列表
2、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登记情况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