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10-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通建价(2009)36号
南通市造价处关于开展评选2009年度南通市优秀造价工程师和优秀造价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造价处(站),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和提升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规范从业行为,调动广大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09年度南通市优秀造价工程师和优秀造价员活动,现将有关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 优秀造价工程师
1、取得造价师注册证书3年以上(2008年10月之前注
册),在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分支机构)执业的造价工程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行业规定,恪守职业道德,社
会信誉良好,廉洁自律,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近2年内独立主持完成
单项咨询业务造价在3000万以上工程建设项目业绩成果,且无重大异议和质量事故;
4、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全市造价咨询行业具备一定
影响,积极撰写专业论文,近三年内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5、按规定完成造价工程师注册继续教育学时且结业成
绩在合格以上;
6、积极参加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优秀造价员
1、全市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设计、监理、施工等企
业和其他单位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清正廉洁,无不良
行为记录;
3、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近2年内独立完成单项咨询
业务造价在1500万以上工程建设项目业绩成果;
4、自觉参加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按规
定参加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并完成学时。
5、注意总结工作经验,撰写专业论文,专业论文在市
级以上刊物发表。
6、努力完成造价管理机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 评选方式
1、申报评优的个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优秀造价工程师或优秀造价员申报表(申报表附后),并提供业绩和论文证明材料,交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初审并进行推荐。
2、各县(市)、区造价处(站)推荐人员申报材料于2009年11月底之前报送我处造价管理科。
3、我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优结果在“南通造价信息网”进行公示。
4、2009年度优秀造价工程师和优秀造价员由市建设局颁发荣誉证书。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