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6-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最近,南京市建工局按照“以管代禁”的工作思路,在全市尝试推行建筑劳务经理制度,发挥其劳动力组织管理优势,有效遏制包工头在承揽工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劳务作业活动的管理,从源头上建立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日前,笔者就如何发挥和引导建筑劳务经理管理优势采访了南京市建工局局长贾德裕。
笔者:请问,什么是建筑劳务经理,建立建筑劳务经理有何作用?
贾德裕:建筑劳务经理是指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现场专职承担劳动力组织调配和劳务作业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自然人。针对目前建筑市场存在的种种不规范现象,加强包工头管理,保证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将身在暗处的包工头浮出水面,统一管理是当前所要解决的问题。南京市建工局经过长时间摸索,整理出一套“以管代禁”的工作思路,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建筑劳务经理制度,达到真正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的目的。
笔者:建筑劳务经理将解决哪些问题,施工企业与劳务经理之间是什么关系?
贾德裕:一是化解包工头因其管理不善、风险承担能力低下而造成的拖欠民工工资、卷款逃跑等情况。二是解决建筑业企业在劳务作业分包过程中的劳动力组织和调配等问题,防止包工头恶意敲诈企业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三是通过推行建筑劳务经理制度,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建筑业队伍的素质,从而提高建筑业行业的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水平。施工企业与建筑劳务经理双方之间的关系是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动合同关系,施工企业应在与建筑劳务经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方可委托其担任建筑劳务经理,行使相关岗位职责。与以往包工头有所区别的是,建筑劳务经理与施工企业是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动合同关系,而包工头与施工企业是经济承包关系。
笔者:建筑劳务经理在工地岗位职责是什么?
贾德裕:根据《南京市建筑劳务经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筑劳务经理的岗位职责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组织的优势,合法、有序地开展建筑劳务人员的组织调配工作;受聘期间,应做到诚实守信、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承担被委托的劳务作业管理的工作责任和义务;做好所辖劳务人员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筑劳务经理应积极协助施工企业及时做好民工工资的核对和发放工作。
笔者:南京市建工局在探索建筑劳务经理制度方面已做了哪些工作?
贾德裕: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去年10月我局出台了《南京市建筑劳务经理管理暂行办法》。二是举办培训班。截至目前,我局共举办了13期培训班,共培训建筑劳务经理1542人。三是发放资格证书。目前我局已经发放《南京市建筑劳务经理证书》2572本。四是抓好配套管理。今年4月我局出台了《关于对建筑劳务经理聘用与业绩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将劳务经理纳入市场检查的内容之一。五是搞好软件开发。目前我局已经完成建筑劳务经理管理软件的开发,并已投入使用。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暂行办法》的宣传工作,采用上门宣讲、集中培训等形式,利用召开现场会,借助媒体、网站等载体,搞好试点推广,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加强建筑劳务经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我局网络资源,逐步将劳务经理的信息公开,帮助企业掌握劳务经理的信息,为企业和农民工的使用提供便利;推行建筑劳务经理信用管理,对劳务经理开展信用评定,引导劳务经理诚信经营,构建诚信建筑业;抓好劳务经理的配套关联及延伸管理,逐步将建筑业企业、施工项目与劳务经理进行关联,通过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筑业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