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房屋拆迁须经行政许可听证
【 信息发布时间:2009-05-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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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出台《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听证办法》,明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拆迁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发布公告,将拆迁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拆迁行政许可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告,并告知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公告采用现场、网上共同发布的方式。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或者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听证组织机关应当在告知听证权利或者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