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5-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在外租房漂了3年,终于有家了!住进装修一新的农民经济适用房,山东胶南市燮里村村民杨艳艳笑靥如花:“俺这房80多平方米,才花了12万元!”为解决城中村居民特别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山东胶南市适时开发建设农民经济适用房,杨艳艳便是这一举措的受益者。
据介绍,胶南市统一规划,在城市建成区分片集中建设具有保障性质的农民经济适用房。一律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定向以成本价向符合条件的城中村住房困难户公开销售,售价每平方米1500~1700元,不到商品房售价的一半。同时,所有农民经济适用房免收5年物业费。该市鼓励在镇驻地规划开发农民经济适用房,引导农民集中居住,集约利用土地,加快小城镇建设。
在开发建设农民经济适用房的同时,从2008年7月份开始,该市确定在原已实施廉租保障住房补贴面积和标准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了“一扩两增”: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城市家庭人均月收入由低于260元的家庭扩大到低于620元的家庭,保障面积由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增加到15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6元增加到每平方米10元。
此外,胶南市还面向广大外来打工者,开发建设职工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