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5-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当前,面临金融危机,仪征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一手抓民生,一手抓发展,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把握重点,力求突破,出台实施“房产新政”,让利于民、方便于企,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尤其受到群众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欢迎。
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促发展的主题,仪征主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把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积极思考,结合实际,于五月一日正式出台实施“房产新政”: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和二手住宅的,契税在现行税率的基础上暂减半征收;对商品房买卖中的车库和阁楼,暂不缴纳契税;按规定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一并享受。个人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属于低收入家庭的,经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房管局按规定审核,可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对商品房开发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的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费,可予先期交纳50%,其余部分可延期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一次性交清。用于商品房开发的出让土地,国土部门可按规划部门分割红线后的宗地,分期出让,分期付款(招拍挂出让前确定),分期办证。该“新政”暂实施一年。
仪征“房产新政”的出台实施,是在前期房地产市场分析调研的基础上,重点从激活二手房市场,激发“换房”高潮,优化群众住房条件出发,加大盘活空置商品房,拉动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加速运行,同时,帮助企业克服困境,缓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费用,方便企业资金运作,帮助其解决发展中最为困难的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宽松的环境。由于房地产业是经济社会的支柱产业,涉及国民经济中的建材、设备、机械、冶金、陶瓷、仪表、森工、化塑、玻璃、五金、燃料动力等许多物资生产部门和服务行业的产品生产和劳务提供相配合,关联产业较多,尤其与群众的住房问题密切相关,“新政”实施后,仪征将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实行周报制度、定期分析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以确保达到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