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5-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今年,河北省廊坊市紧紧围绕把新民居建设作为农村经济增长点的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把新民居建设作为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的有效途径,以村庄整理为突破口,与村镇规划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有机结合,明确“三步走”目标,促进农村面貌整体改善。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再建3个~5个新民居样板村,每个乡镇建成20个~30个新民居示范户;2012年底,力争全市15%的村街完成新民居建设;到2020年,力争全市50%的村街完成新民居建设。
二是典型引路。该市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确定了4种推进模式:对城市“城中村”和近郊村,通过“城中村”改造模式,使村民变市民,农村变社区;对产业基础较好、集体经济发达的村,结合村庄整理,推行农民自建、集体主导、村企联建等多种形式,建设高标准的农村新民居;对经济发展程度和基础条件一般,整体改造时机尚不成熟的村街,大力扶持示范户;对位置相对偏远、经济落后的村,整体建设的节奏放缓,采取村民适当出资、财政和村集体补贴的形式,扶持新民居示范户。尊重农民意愿,宜改则改、宜建则建,通过样板村、样板户、样板房的示范作用,让群众看到新民居建设带来的实惠和好处,使新民居建设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和自觉行动。
三是突出重点。重点在转变农民思想观念、规划先行、创新模式、提升水平等6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在转变农民思想观念上实现突破,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改变陈旧观念和落后建筑模式,提高群众对村庄规划和住房建设的认知程度;在规划先行上实现突破,因地制宜,分类规划,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坚持依法依规推进新民居建设,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规划体系,年底前全面完成保留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创新模式上实现突破,通过市场开发、政策扶持、群众集资等方式,强化新民居示范户的引导作用,推进“城中村”改造式、农民自建式、集体主导式、村企联建式等多种模式;在提升水平上实现突破,加强生态建设,推进文化兴村,增强民主管村能力,发挥好农民群众的创建主体作用;在政策扶持上实现突破,建立市县两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扶持机制,加大奖补力度,完善配套政策,为新民居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社区化管理上实现突破,对社区卫生、文化、治安、环境等各项服务实行常态管理,努力把新民居集中居住区建设成为和谐宜居新社区。
四是健全机制。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通过成立村民义务管护组织、党团员划片包街、村民门前“三包”、集体出资专人承包、实行市场化管理等措施,不断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在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的基础上,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进一步健全领导包村、部门包项、对口帮扶等各项工作制度,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的路子。鼓励村企联建,研究制定支持新民居建设的配套性政策,促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推动新民居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