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督察廉租房建设 资金使用不当要问责
【 信息发布时间:2009-05-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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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廉租房项目建设进度,近日,甘肃省建设厅将对全省廉租房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督察。
此次督察的范围为2007年至2009年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廉租房建设项目以及由中央财政廉租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结余、省财政专项资金购买或改建的廉租房项目。
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央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项目建设前期管理及项目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组织实施工作中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是否落实,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执行情况,建设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合理有效,购买或改建的廉租房项目相关手续是否完整、符合政策规定,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合理有效,房屋质量安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重点查处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下达使用中弄虚作假,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提请当地政府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