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5-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今年以来,乌鲁木齐房市渐渐转暖,购房者的消费冲动渐强。为防范可能风险,当地政府通过各类媒体和网络不断发出“忠告”,加大对商品房买卖的提醒和预警示。
针对市场“转暖”、消费行为增多的情形,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强化了房地产市场管理执法工作,并加大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上对商品房预售许可和购房风险警示的宣传。
据了解,这些不时传向购房者的“忠告”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提醒查验房地产企业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建议查询房管部门网站;二是提醒不轻信开发商的口头宣传和承诺,建议签订书面协议予以约定;三是提醒勿购“小产权”房;四是提醒勿购分割拆零、售后返租和不能确定其具体位置,或不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房屋及特定空间的房产;五是提醒审慎阅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议对容易产生争议的车库、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产权归属,用书面合同予以约定。
据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当地商品住宅市场销售成交面积111.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32%,其中3月份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3059.61元/平方米,同比上涨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