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1-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是与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又与各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并督促基层政府与辖区企业签订无欠薪工作责任书。
二是为了进一步摸清情况,金华市市建设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于上月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目前,经过宣传阶段、自查阶段,此项工作已进入执法检查阶段。检查组正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欠薪问题进行及时处置。
三是对政府应急欠薪周转金制度的适用范围、最低筹集额度和最高垫付限额进行调整,以提高政府处置拖欠工资突发事件的能力。按要求,各县(市、区)应设立不少于100万元的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省级开发区不少于50万元,工业园区、经济发达乡镇(街道)不少于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