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明确同一地段拆迁新政
【 信息发布时间:2009-01-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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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房地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维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要求各地适当提高住房拆迁补偿标准,对拆迁户搬迁、临时安置发放补助。
根据内蒙古日前新出台的规定,各盟、市在实施拆迁项目时,必须建立同一地段“拆一还一”的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制度,即按照房屋产权证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具体而言,“拆一还一”如果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补偿额应以所拆迁地段的住宅均价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也必须计算在内。如果以产权调换方式补偿,回迁时拆迁部门应补偿拆迁户同等面积的住房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