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12-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是按照2009年5月30日前项目开工建设的目标,以项目前期报建工作为核心,利用好投资项目集中办理平台,倒排工作计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二是按照节省投资、优质高效的工作原则,优化项目设计,完善公共建筑配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缩短建设期,确保惠及民生的经济租赁房早日向住房困难的“夹心层”供应。三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规范程序,阳光操作,有关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专项材料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实行公开招投标,保证市有关监管部门全程实时监控。四是明确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工作程序和管理模式,确保有章办事。五是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建筑节能以及产业化开发前期工作调研。六是超前谋划经济租赁房的后续配租、经租及装修维修工作,优化组织资源及现有人力资源配置,确保建设、管理合一体制落实到位。七是以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效能监察试点为契机,从项目立项批复开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面介入,落实相关人员及内部制衡制度,完善监督网络,确保工程建设的廉洁高效以及干部职工的勤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