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12-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提高建筑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效率,宿迁市规划局拟出台《宿迁市规划方案预审办法》,实行规划方案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在建设单位提供规划总平面布置图、设计单位对建筑方案有初步构思(草图)后进行预审。实行规划方案预审的主要目的是:在设计单位正式编制规划方案成果前,规划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使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能够确切把握规划要求的实质内容,力求使规划方案的成果能够满足三方的要求,避免反复审查、反复修改、消耗资源、影响效率。
这项制度的出台充分体现“超前就是服务、滞后就是制约”的服务理念,实行这一制度,必将提升建筑工程规划方案审查的质量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