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12-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近日,省建设厅副厅长郑建钢在参加陕西省住房改革暨住房公积金发展促进会成立大会上表示,住房保障是事关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任重而道远。
郑建钢副厅长说,住房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需求之一,是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必要条件。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化、社会化,建立和完善了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对促进国家经济增长,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提高职工的居住水平,1993年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发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制度步入法制化轨道。2002年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完善。省委、省政府把住房保障工作列入“民生八大工程”之一,作为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一项重要任务。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出台,要求我们必须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努力解决和改善职工居住条件,解放思想,加强调查研究,把加快住房改革,解决人民群众最敏感、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具体实践。
我省住房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基本实现了住房产权私有化的转化,住房分配体制的改变,住房供应体制的建立,住房保障机制的完善,住房管理的社会化。住房旧体制基本打破,住房新体制基本建立,房改取得显著成效。住房公积金得到快速发展。截止到2008年10月底,缴存公积金职工221万人,缴存总额377亿元,职工提取使用公积金133.2亿元,向12.6万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6亿元,支持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85万元,住房公积金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郑建钢副厅长还指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由于受经济发展因素的限制,难以落实。二是中等收入包括公务员、教职员工等群体的住房需求矛盾突出。三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任务很重。四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覆盖面较小、使用率较低、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影响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当前面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很重,需要研究和探索的问题相当多,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