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12-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在当前房地产经济不景气的状况下,江西省已在南昌市开始启动购房货币化补贴试点工作,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的家庭发放每平方米800元的购房补贴,用于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
江西省建设厅、发改委等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文件,明确江西将通过收费减免、金融支持、货币化补贴等多项政策措施,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房建设力度,以进一步改善民生、拉动内需。
根据文件,为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让利于民,江西将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各类行政性证照费等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新建住宅供配电工程建设费、工程咨询费等7项经营性收费项目将减半征收,且各地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保障性住房和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以及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借款人及房屋产权共有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冲抵还贷。
为不断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2009年至2011年,江西省每年计划建设和供应1.5万至2万套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