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12-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据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李进刚介绍,为稳定市场预期,日前,昆明正式实施《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昆明市要调整房地产抵押登记,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取了《商品房预售证》的开发项目,房管部门可就未售部分房屋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手续,在建工程竣工并经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将在建工程抵押权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转为房屋抵押权时,视为房屋所占土地一并抵押。
据介绍,昆明市还将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妒凳┮饧诽岢觯康夭⑵笠滴窗垂娑枳ɑР⑹凳┰な坌形?,按违规销售商品房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挪用商品房预售房款的,将终止其预售行为,并记入违规记录,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资质直至取消房地产资质的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划拨土地建盖商品房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预售或销售行为。
此外,昆明市还将全力加快推进县域房地产业的发展,并建立健全昆明市房地产风险预警机制,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