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12-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合肥市结合实际,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基本建立起以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进行的抽样调查结果,合肥市今年大大降低了廉租住房保障门槛,扩大了保障范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保障对象收入方面的标准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放宽到最低收入(标准线为2007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485元),住房困难方面的标准从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调整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同时,大幅度提高了廉租住房补贴标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政策已实现应保尽保,有效解决了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难问题,群众普遍感到满意。截至今年11月25日,2008年合肥市已累计对3813户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累计发放租金补贴金额已达588万元,同时对发放家庭实行了动态管理,约400户家庭因收入和住房状况得到了改善不再享受租金补贴。
合肥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于2007年启动,目前在建廉租住房1804套、89131平方米,已完成投资9000万元。滨湖新区的446套廉租住房配租公开摇号工作拟于近期开展。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做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战略决策。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方面,合肥市十分重视,已落实了 10个项目,覆盖到各区,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4.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