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低收入家庭有房住,根据宿迁市政府要求并结合宿城区民居民生实际状况,在2007年底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1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今年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补贴面积由11平方米扩大到15平方米。今年该区廉租住障保障对象为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月收入300元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到2010年扩大到人均月收入6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对低保无房家庭和孤老病残以及急需救助的特困家庭,采取实物配租的方式由区政府直接提供住房实施保障。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复核一次,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并依据复核结果适时调整廉租住房保障待遇。截止2008年10月份,宿城区住房保障201户522人,其中发放租赁补贴159户389人,补贴面积4.35万平方米,补贴金额185万元;实物配租户数为42户133人。
廉租住房保障机制的建立,对于改善宿城区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