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11-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1月5日,广西建设厅副厅长唐标文等领导作客广西新闻网“红豆五人行嘉宾访谈”栏目,就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与网民进行网上即时交流。这是自10月27日以来,广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西新闻网举办的第三期“厅局长与网民”在线交流活动。
让住房保障制度的“阳光”普照 低收入家庭
主持人:“安居乐业”是中国人最朴素的愿望。当年杜甫老先生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也是如此之意。如今,随着国家若干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安居乐业”这一朴素的愿望将得以实现。今天我们的互动交流话题就从解读廉租住房保障的含义开始。
唐标文副厅长:廉租住房保障是政府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提供住房收入等方式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的社会保障方式,实施廉租住房保障是政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政府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重大举措。
全区多次开展督查,力促廉租住房制度落到实处
主持人:广西廉租住房的保障工作都采取了哪些措施?进展如何?
唐标文副厅长:自治区政府将廉租租房保障工作列为2008年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建设厅跟发改委、财政厅高度重视廉租房住房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经济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等若干意见》。按照住房部署,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全区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健全廉租住房管理机构,加快各地廉租住房建设,认真制定廉租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之配套政策,积极有效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一、建立了《自治区住房保障廉租住房会议制度》,确保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落实;
二、落实各政府工作责任制,签订了全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责任状;
三、抓好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明确“十一五”期间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和规模;
四、积极推进全区各市县廉租住建设;
五、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廉租住房档案;
六、多从各市县落实资金、落实土地,抓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和廉租住房项目的开工建设;
七、做好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廉租住房管理水平;
八、多渠道、多方式的筹集资金,同时积极争取中央上级资金的支持,九次在全区开展督查,有力地促进廉租住房制度落到实处。
九、在全区多次开展督查,有力地促进廉租住房制度落到实处。
主持人:我们还想知道目前廉租住房的保障都采取了哪几种保障方式?
唐标文副厅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廉租住房实行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相结合的方式。
货币补贴是指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家庭直接提供住房,对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租金核减是指对已承租公有住房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低收入困难家庭,由公有住房出租单位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给与减收住房租金。
主持人:下一步廉租住房工作的打算是什么?
唐标文副厅长:最近住房建设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廉租住房规划座谈会,会上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科学发展观的讲话中关于住房问题的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实现现有住房目标,同时要求各地按照国务院领导提出的要加大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增加房源供应的要求,调整今后三年的廉租住房规划,加大实物配租的比例,对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原则上通过实物配租的方式解决,低收入家庭可通过发放廉租住房补贴的方式解决。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下一步我们打算: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逐步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政治的考核体系。
二是完善部门间的工作机制,齐抓共管。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和人员,理顺住房保障管理体制。
四是进一步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
五是进一步完善相关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强效管理机制。
六是认真落实资金和土地。
七是加大对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宣传力度。
八是抓好廉租住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九是加强廉租住房物业管理工作。
十是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廉租住房目标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