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11-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汕头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方向,以及“市管到镇,区县管到村”的总体要求,汕头市已逐步建立起“市—区—镇”三级规划管理体制,实现城乡规划管理的全覆盖,有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一大批村庄的规划整治工作已在全市各地顺利开展。
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村全面建设、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是汕头市一项艰巨而迫切的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同时,针对汕头老区山区农村数量多、分布广的实际,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革命老区和山区发展的决定》,为全面推进汕头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周密安排。汕头市规划系统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以城镇规划为先导,以示范村为龙头、以试点村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推动全市村庄整治规划工作。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方向,汕头市逐步建立起“市—区—镇”三级规划管理体制,做到“市管到镇,区县管到村”,实现城乡规划管理的全覆盖。同时,汕头市积极指导各区县、镇、村成立新农村建设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技术设备,有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针对农村规划建设管理较为薄弱的实际,汕头市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和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班和学习讲座,并组织基层干部参观考察本地区村庄整治规划建设示范点和国内新农村建设典型。
目前,各区县按照“条件许可、村民愿意”的原则,对确定进行规划整治的村庄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推动村庄规划和整治工作的开展。其中,澄海区确定9个经济条件较好,村民意愿强烈的村庄作为先行村,编制规划、实施整治,近年来还完成14个规划区外村庄规划。潮南区编制完成了东华村等三个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示范点的总体规划和整治规划,还编制完成了12个村庄总体规划和12个村庄整治规划。市规划局直属分局组织编制中心城区81个涉农村居的村庄整治规划,计划3年内完成规划全覆盖,目前,第一批14个村庄的规划成果已基本编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