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11-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二是积极做好立法项目储备。根据市人大和市政府安排,该局根据市政公用管理实际,上报了2009年市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建议将《南京市市政工程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南京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及框盖管理规定》列入2009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并上报了有关规章的文本草稿、立法依据对照表和起草说明,与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沟通汇报。
三是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市政府部署,该局完成了市政府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上报了清理意见。
四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该局根据管理实际,起草、由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取缔非法营运车辆维护客运市场秩序的通告》,与市建委联合起草、由市政府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意见》,与市建委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通知》和《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法》,与市建委、房产局、物价局、卫生局联合制定了《南京市居民住宅二次加压供水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