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10-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南京市领导关于立法要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时效性的指示精神,本着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市场,引进良性竞争机制,在市建委的牵头下,固管处多次召开了全市建设工程单位建设方、总包方、承运方的代表会议,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市实际,并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出台了《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作业招标投标办法》。随着“办法”的出台,如何切实履行工作职能,配合招标投标管理,处积极采取对内、对外培训,广泛征求意见,积极修改方案的办法来应对“办法”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随着《办法》的出台,处支部非常重视此项法规的实际操作和应用价值,首先对内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学习讨论,对“办法”中招标中所涉及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所具备的条件以及投标中网上运行的程序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并组织业务知识考核,让全处的每个职工都了解“办法”中相关规定。
其次由任雪梅书记亲自授课,组织了江南八区市容局及市行政执法支队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两场培训,对网上运行的方法、工作联系方式作了详细的解说。
第三就学习培训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综合后召开了由南京市交管局、市建工局、市房产局拆迁办、市政公用局等部门联系会议进行迅速修改,并对保证金的中所涉及的收费标准作出详细的规范解释。
就此配合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作业招标投标办法各项准备工作以初步完成,招标投标工作已适时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