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出台《关于实行市区建筑工程施工图综合审查和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通知》,明确对市区建筑工程实行施工图综合审查和竣工综合验收制度。
施工图综合审查制度实施后,开发建设单位将需要送审的各专业图纸统一报市施工图综合审查办公室,由施工图综合审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其他任何部门不得再单独受理开发建设单位的施工图纸。各专业管理部门均审查合格的,由施工图综合审查办公室核发施工图综合审查合格证。
市区(宿豫区范围内的竣工综合验收工作由宿豫区政府组织)的建筑工程实行竣工综合验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市综合验收办公室和开发建设单位共同组织竣工验收,各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其他时间任何部门不得要求单独组织验收。各专业工程均验收合格的,由综合验收办公室核发《宿迁市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合格证》。
通知对开发建设单位、各专业管理部门、施工图综合审查办公室和综合验收办公室等单位在施工图综合审查和竣工综合验收过程中的行为都作了详细要求。同时列出了市区建筑工程施工图综合审查内容和市区建筑工程综合验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