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常州市城管局接到戚墅堰区潞城镇居民举报,反映村上一户人家为了获取房屋拆迁费,突击在自己住房旁擅自建造一幢3层楼;同时为增加有效面积,还在屋内用塑钢搭设“鸽子笼”一样的隔层。
接到举报后,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戚墅堰大队立即对当事人朱某下达了《限期提供合法手续通知书》,要求他在规定时间内向城管部门提供房屋建设的合法手续,但朱某迟迟没有提供。随即,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依法相继对朱某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两处违章建筑。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费由违法建设者承担。但时间一天天过去,该违建户仍未自行拆除。
近日,在常州市、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公安局、消防支队、公证处和潞城街道、曙光村委、市供电和120急救中心等部门150多人的监督下,戚墅堰区潞城街道曙光村委黄庄头8号朱某擅自建设的三层尖顶、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25.75平方米和一层平顶、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5.36平方米的建筑物被依法实施了行政强拆。之后,城管执法部门对朱某下达了《限期清理垃圾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7日内把强拆现场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并支付千元强制拆除费。
与此同时,常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还对常金桥西南侧的常州东盛机械厂擅自违建1000多平方米的建筑物送达“行政强拆公告”,并明确告知:擅自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将实施强制拆除。
随着城市建设和改造,拆迁范围也随之扩大,期间所涉及的住户和单位常受利益驱动而擅自违法建设。这种“举动”不仅给城市建设和改造带来重重阻挠,更拖延了城市建设的进程。综观全局,违建的最终结果都会像黄庄头8号一样被依法强制拆除,到头来损失的还是自己。
在此,常州市城管部门再次向社会呼吁:在城市建造改造中,严禁影响城市规划、市容市貌,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大家大力配合、支持和理解,共同推进城市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