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09-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强力推进“四城同创”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功能和作用,盐城市局根据国家、省城市管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区流动摊点临时疏导点、便民服务点、邮政报刊亭、机动车辆清洗站、次干道及后街巷道店招门牌等5项管理标准。
这是盐城市局围绕服务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工作目标,以“四城同创”为契机,坚持服务宗旨,全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巩固市容环境百日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有力举措。这次制定的5项标准将发放到每一个相关业主和经营户手中,提高市民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促进城市形象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