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主要公园景区有了行政执法权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9-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随着南京市城市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东部城市绿色中心”和“绿色南京”工作的不断推进,对绿化成果的?;すぷ饕踩找嬷匾头敝亍T谡庵智榭鱿?,南京市绿化委员会、南京市园林局积极应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园林绿化执法力量和执法队伍的建设。
以往南京市专门负责保护园林绿化的队伍只有一支,如今,各市区主要公园景区被南京市政府赋予行政执法权,成立了专门的执法队伍,对现有的绿化成果加强保护和管理。
南京市园林局组织召开园林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会议,在监察大队办公室举行,园林系统内12家单位领导和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大队全体成员共30人参加,会议由园林局政策法规处唐杰处长主持,陶洪祥副局长作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由各参会单位人员介绍目前本单位内部绿化?;で榭龊凸ぷ髦杏龅降睦眩暇┦性傲致袒嗖齑蠖蛹嗖炜聘吆Q罂瞥ぞ透么蠖映闪?0年来取得的一些执法工作经验做了交流,从案件查处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上要注意的问题做了说明。随后政策法规处崔杰同志对大家提到的问题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做了解答,并重点阐述了新的行政执法工作与传统的单位内部保卫工作的不同之处。唐杰处长针对新出台的南京市关于绿化损坏的补偿费用做了说明,并对本次会议做出总结,就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一些建议,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稳步推进、尽快着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最后,陶洪祥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行政执法工作一定要结合园林系统的特点,工作要有针对性。各单位负责同志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监察大队专业队伍的作用,遇到行政执法案件及时和该大队联系,有力?;つ暇┦新袒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