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08-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据介绍,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开展巡查是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指导招投标工作,保证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江苏省上下的贯彻实施,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该制度规定,每次巡查的内容应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确定。重点是全省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加强机构内部建设,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活动。巡查将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由江苏省招标办会同驻省建设厅监察室每半年组织一次定期巡查,并结合日常工作需要随时组织不定期巡查。受查单位及项目随机确定。为准确把握各地实际,保证巡查工作成效,受查单位及工程项目应随机抽查确定,不预先告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操作不规范的,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违反法律法规的,通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有关巡查情况将通过本地“建设工程招标网”向社会公示,并作为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一次巡查的重点是今年1月至6月江苏省各地招标办和交易中心日常工作情况,将于8月上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