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8月施行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8-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强制性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于8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民规》技术内容涵盖了民用建筑电气的各个领域。与修订前相比较,在架构和主要技术内容方面均有较大变化:一是取消了室外架空线路、电力设备防雷和声、像节目制作;二是增加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和电子信息设备机房;三是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也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