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监察厅、建设厅将对落实住房政策措施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8-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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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察部办公厅《关于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做好城市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监办发[2007]10号)以及省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城市住房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联合督查的通知》(粤监发[2008]7号)精神,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和我局联合印发《转发关于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城市住房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联合督查的通知》(湛监发[2008]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说到省监察厅、建设厅将组成城市住房工作专项督查组,于2008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对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落实情况、房地产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进行实地抽查和重点抽查。
城市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和谐。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住房政策措施,对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
此次联合督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落实情况;
二、房地产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落实情况;
三、2005年以来涉及城市住房工作的投诉举报和案件线索的查处情况。
我局对此次联合督查非常重视,根据督查内容,按照职能分工,布置了局办公室、房管科、交易所派专人负责自查工作,迎接检查。(局信息联络小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