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八项措施”推进建筑工地“双迎双创”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7-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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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双迎双创”工作的部署要求,南京建筑工程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分析建筑工地创建现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落实分解责任,组织现场督查,制定、完善并实施了“八项措施”,确保建筑工地“双迎双创”有效推进。
一是着力加强渣土车、工程车辆的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出入口内侧设置表面硬化的冲洗设施,并附设沉淀、冲洗龙头或高压水枪;每个工地要有专人负责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严禁带泥出场。
二是全力做好现场土石化固化处理。对深基坑工程的土石方开挖,明确要求现场定期或大风天气及时对裸露的原土、回填土进行雾化喷淋。对现场产生的土石方必须及时清运,对可利用的土石方须集中堆放,并采用密闭网覆盖,或进行表面绿化。
三是强力规范施工现场围档。要求施工现场围档坚固、美观和整洁,色彩尽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且必须全封闭,所有围档墙角不得堆放有碍市容的物品,并保持整洁,且不得在紧贴主干道内侧设置食堂和厕所。
四是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7月1日起,所有建筑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2m3以上),以减少现场粉粒材料的使用,减少建筑材料的扬尘。
五是加强围档内环保措施。督促各建筑施工现场做好“七个关键环节”:①硬化处理现场地表、平整场地,设置排水措施,确保地面无大面积积水,保持施工现场场容整洁;②设置沉淀池,妥善处理水泥浆、废水排放;③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易产生扬尘的水泥、砂石等物料;④分类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并及时清运;⑤建筑主体施工脚手架必须外挂密闭网,与施工同步,且整体外观整洁;⑥在施工楼层清理建筑垃圾时,不得高空抛洒;⑦禁止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热水锅炉、炊事炉灶须用清洁燃料。
六是尽力控制现场噪音扰民现象。要求文教卫生、居民区等区域,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施工作业,确因施工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昼夜连续作业的,必须经环保部门批准。
七是尽力改善现场作业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督促施工现场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①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分开设置。②食堂必须有纱门纱窗,生熟分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按规定着装、戴口罩、白帽。③厕所专人清扫,有冲水设置。④食堂采购必须索证、索票,并留样。⑤鼓励企业为职工宿舍安装空调,并将此作为文明工地评比的优先条件。
八是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及时受理处置不文明施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