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1月成立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以来,广州市规划局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市规划局进一步深化改革办案环节,制定了“简化住宅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实施方案”,通过合并减少审批(查)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凡通过招拍挂取得用地的住宅工程项目,开发实施前的规划审批时间由原来的195天减少至80天,时间缩短60%。同时,建立了每周局业务会局领导亲自督办、电子监察系统提醒督办、纪检监察和业务督办部门的动态督办三个层面的督办制度,通过落实业务案件办理责任人、作风建设与行政监察两手一起抓等手段,实现了办案效率和工作效能的显著提高。
注重公众参与,推进“阳光”政务
市规划局积极推进“阳光”政务工作,构建了多种形式的交流互动平台,积极参加各类公众咨询活动,并逐步加大了规划工作的宣传力度。2008年,市规划委员会积极贯彻落实“阳光规划”政策,推进会议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今年4月23日,市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召开公开会议,以摄像同步转播的形式向媒体及公众代表公开审议过程,是该市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向社会全面公开的新里程碑。
此外,《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公示办法》于2007年7月颁布实施。全市规划公示电子地图查询系统也于2007年7月正式启用,提高了规划工作的透明度。
加强内外监督,促进效能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积极开展对规划行政管理重点环节的自查自纠工作。完善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立了行政管理相对人信用记录评价制度、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制度、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城乡规划义务监督员制度,积极配合市人大、法制、监察等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努力将廉政建设与效能监察齐抓并进,提高依法执行力度。
积极开展“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健全了信访制度,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专人专案办理;落实规划系统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规划与城管、建设等部门建立了协调联动、信息互通、建设工程共同监管、违法建设共同查处清拆等联合行动机制,大大提高了违法建设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