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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
文件 |
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
淮造价〔2014〕22号
淮造价协〔2014〕15号
关于开展我市“2012-2014年度江苏省工程
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苏建价协﹝2014﹞10号)和《关于开展2012-2014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价协﹝2014﹞11号)的要求,决定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组织
本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由市造价管理处组织实施,会同市造价管理协会成立信用评价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评工作。评价结果由省住建厅组织审定公布。
二、评价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2013年元月1日前取得正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2013年元月1日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在省住建厅备案的省外、省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自愿申请参加本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三、评价内容和标准
1、评价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信状况、成果质量、经营业绩、行业责任、行为记录。
2、评价标准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苏建价协﹝2014﹞10号)。
四、评价时间与步骤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企业自评阶段
1、动员部署(2014年11月18日前)
市造价处会同市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宣传动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部署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开展的具体时间和步骤,讲解信用评价内容、标准、方法,以及申报的具体程序和报送资料的详细要求。
2、企业自评和相关资料准备(2014年11月30日前)
符合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信用评价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填写《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见附件1),对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规定和评价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准备企业信用评价的相关资料,并在2014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表递交到市造价处 市场科,受理人做好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人:徐大刚 联系电话:83658165
第二阶段:市级实地核查阶段(2014年12月31日前)
市评价考核小组到申报的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打分,打分结果(评分表)须经企业负责人、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签字。
第三阶段:申诉受理及公示阶段
1、初步确定评价等级后,并将其结果网上予以公示。2015年1月20日---2015年1月25日接受申诉单位的书面申请复议材料。
2、申诉期结束后将由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和市工程造价协会牵头组织对申诉和提请复议的材料进行会审。
3、2015年1月底前由市造价管理处会同市造价管理协会将各企业打分情况及评审资料汇总表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三、工作要求
1、 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是提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咨询企业要认真对照评价标准,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2、评价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参加考核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应实事求是,统一标准、尺度一致,确保信用评价的客观公正。
3、此次信用评价考核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咨询企业的正常业务工作。
附件:
1、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
2、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考核表(表1-表8)
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11月10日
抄送:省造价管理协会、省造价管理总站、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