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2-01-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淮造价〔2012〕4号
关于公布2011年度外地进淮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备案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对外地进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淮住建办〔2011〕48号)文件精神,对在淮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企业进行了年度备案,现将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审查,《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29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符合年度备案要求,现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二、相关要求:
1、已备案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注重提高执业质量和规范执业,共同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
2、2012年我处对外地进淮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专职专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准入清出制度。对违反国家、省、市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范性文件规定,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将收回其备案证明,清退出我市造价咨询市场,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备案。
3、尚未备案的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在淮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否则我处将根据《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苏建价〔2008〕5号)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予以不良行为记录。
4、进入“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库”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必须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将不予入库或清理出库。
附表:2011年外地进淮造价咨询企业年度备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