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1-03-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淮造价〔2011〕13号
关于开展2009-2011年度淮安市“全国建设
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13号)的规定,按照省造价管理总站文件《关于开展2009-2011年度江苏省全国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及造价师补充网络教育的通知》(苏建价函〔2011〕7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09-2011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全市范围内持有全国造价员证书的人员(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不参加)均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形式
2009-2011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每期教育结束后进行考试,合格者计30学时,并加盖09-11年继续教育合格章,不合格者进行补考。
三、培训教材
1、《2008、2009年江苏省工程造价典型案例汇编》;
2、《<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释义》;
3、其他培训资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江苏中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海北路19号东土大酒店院内B楼四楼)
联系电话:83339633、83658165、13705235544
请各造价员携造价员证书参加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每期为3天,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
第一期 |
5月 4日~ 6日 |
江苏中淮公司 五楼会议室 |
第二期 |
5月 9日~11日 | |
第三期 |
5月12日~14日 | |
第四期 |
5月16日~18日 |
注:上午培训时间8:30~11:30
下午培训时间2:30~5:30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约500元/人(含教材资料费,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希各造价员按照时间安排参加培训,逾期不参加培训者,根据“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在造价员资格证验证时确定为“验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