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12-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苏建价函(2009)58号
关于征求《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我们对2002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02-0212)进行了修订形成《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现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讨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09年12月3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报送到省造价管理总站市场监管科,也可通过江苏省工造价信息网办公系统发送到周慧邮箱。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