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9-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淮造价[2009]28号
关于组织淮安市2009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
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适应城乡建设的发展和工程造价工作的需要,提高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素质,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组织江苏省2009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苏建函人[2009]524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2009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及时间
考试专业为土建、安装、市政、装饰,等级为初级、中级、高级。一个人可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土建和安装专业不能兼报市政和装饰不能兼报。
考试时间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造价员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10年毕业生);
2、其他专业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3、持有本省预算员证书。
(二)报考中级造价员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初级造价员资格或持有本省预算员证书四年以上,近两年至少有两项工程造价方面的业绩;
2、具有工程造价及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
(三)申报高级造价员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中级造价员资格4年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近两年在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有显著业绩。
(四)免考基础理论范围
持有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原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未换证);江苏省建设系统岗位培训领导小组公章、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岗位培训专用章的证书。
三、报名方式及考试应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应登陆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www.jszj.com.cn)“造价员考试”报名窗口,已有造价员资格证人员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资格报考”栏目填写报考相关信息,初次报考者需按系统提示申请密码后方可进入系统填写报考相关信息;
2、报考条件有从事造价工作年限和业绩要求的,需在系统更新或填报工作经历、工作业绩;
3、上传或更新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4、预算员报考造价员的,进入系统后必须在窗口顶部报考类型选项上勾选“预算员”,并增加上传“预算员证书”扫描件;
5、网上上报和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6、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所在市县造价管理机构报名。
(二)报考初级造价员资格提供以下资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两份,其中一份贴上照片(反面写上姓名和单位)。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初次报考造价员资格人员需交2张,以下同);
2、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预算员证书(指持有预算员证书且初次报考造价员资格人员,以下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工程造价编审工作年限证明;
(三)报考中级造价员资格提供以下资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两份;
2、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或预算员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和近两年两项业绩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四)申报高级造价员资格提供以下资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上必须有单位推荐盖章)两份;
2、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4、本人近两年从事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两项业绩材料。业绩材料必须为以下内容之一:
(1)总造价3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造价编审成果;
(2)国家、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成果;
(3)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有关工程造价控制、确定、管理等方面的论文、专著或研究成果。
四、考试教材
2009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教材共五本:
1、《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各专业通用);
2、《建筑及装饰工程技术与计价》(土建装饰专业用);
3、《安装工程技术与计价》(安装专业用);
4、《市政工程技术与计价》(市政专业用);
5、《考试大纲》(各专业通用)。
五、其他有关要求
1、考试报名工作由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报名时间从
2、报名考试费用按“苏价服函[2002]115号”、“苏财综[2002]117号”文规定收取,具体按如下标准收?。罕衙咳嗣孔ㄒ?SPAN lang=EN-US>10元;考试费:理论70元;案例60元。报名考试费每人每专业共收取140元。报考双专业人员共收取费用200元。
3、我处将根据本市报考人员情况组织考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4、考生在报名时需验核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员证书、预算员证书等原件。
5、高级造价员资格认定严格按“苏建价站(2006)13号”文件实行考评制,即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案例考试合格、造价业绩突出、经省高级造价员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
联系电话:0517--83658165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抄送:省造价管理总站、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