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淮造价〔2007〕21号
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各县(区)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执业行为,维护业主及建设各方的利益,根据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建价〔2006〕43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修订)的通知》(苏建价站〔2007〕15号文)、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淮建办〔2007〕34号文)精神,2007年4月17日至4月27日对在我市从业的15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含分支机构一家)进行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依据《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具体要求从资质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业务台帐、质量控制、咨询报告书、执行省市文件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每家咨询单位抽取不低于6个包含结算审核、标底、设计概算等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检查反映出各咨询企业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大力引导以及自身努力下,业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均有了长足的进步。大部分咨询单位已经有效的实施了全面的质量控制;从业人员素质大幅度提高;咨询报告的出具流程、格式日趋规范;咨询质量也有较大提高,但同时我们也看到,部分咨询单位在上述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计价手册相关管理办法的执行
1、个别工程档案中缺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
2、部分零星、体量小的工程结算审核档案中无计价手册;
3、结算审核所依据的计价手册是已过期的单项计价手册;
4、本市工程结算审核所依据的计价手册非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的计价手册。
(二)、咨询项目档案管理
1、工程造价咨询档案卷内文件材料缺乏系统联系,部分咨询单位卷内文件材料未编排页码;
2、咨询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签证资料、文函及规费减免政策性文件归档不齐,导致相关费用计取依据不全;
3、部分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未按要求的纸张规格、品种进行装订;
4、大部分案卷缺少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
(三)、咨询报告书
1、部分咨询单位未在报告书扉页加盖咨询企业印章,部分预、结算书封面编制人员印章不齐;
2、缺工作底稿(各类分析说明文件、计算书、工料分析表等)。
(四)、项目质量控制
1、部分咨询档案的质量控制流程单中仅有签章,无自校、复核及审核意见;
2、部分咨询单位对于三级质量控制流于形式,主要体现在:
(1)、质量控制流程单中自校、复核及审核意见签署落款日期均为同一天,就实际审核工作量来而言缺乏说服力,不能达到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的最终目的;
(2)、把质量控制流程单仅仅作为存档用资料,没有充分认识到三级质量控制只有贯穿于咨询报告书形成的全过程,才能有效保证咨询质量。
(五)、项目咨询合同管理
1、部分档案中咨询合同中关键条款为空白、缺少双方印章;
2、部分咨询单位与建设方签定的长期咨询合同未附在档案中。
(六)、业务学习
部分咨询单位未按我处要求对省、市工程造价文件进行及时的贯彻学习,或业务学习后未按要求建立学习记录。未按要求组织业务学习的单位有:
淮阴禧联华会计师事务所
盱眙县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淮安建友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淮安市正中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淮安市广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依据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淮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淮建办〔2007〕34号文)的具体要求,制订详细的考核标准。本次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作为工程造价企业资质升级、延续资质有效期的重要依据。
通过检查评比,本次专项检查中:
较好的单位有:淮安财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淮安九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淮安永勤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其中:淮安财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在受检的15家咨询单位中表现突出,特予以通报表扬!
较差的单位有:淮安市广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要求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通过本次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主动意识,特别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对《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学习,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2、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三级质量控制流程,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和工程造价审核水平;
3、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及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制度的执行力度。我市单项计价手册已改版,新手册经市造价管理处见证后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4、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结算书>与<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书>表格格式的通知》(苏建函价〔2006〕791号文);
5、积极参加2007年江苏省工程造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各咨询单位推荐论文不得少于一篇。于2007年8月底,以书面及电子文档格式报送至市造价管理处市场科;
6、提高创新出新意识,各咨询单位应积极申报“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创新奖”,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改革创新的主动性。
具体内容可参见《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建价站〔2006〕12号文)。
希望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规范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的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抄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