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7-02-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淮造价〔2007〕5号
关于做好2007年淮安工程造价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外?。ㄊ校┰旒圩裳笠底せ捶种Щ梗?SPAN lang=EN-US>
为加强对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管理,规范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更好的为建设主体各方服务,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现就有关2007年淮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如下:
一、 按规定时间报送典型工程经济技术指标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规定时间提供有关典型工程经济技术指标,具体安排请按附表(一)执行。各单位应于每月16日前将经济指标报送至市工程造价管理处造价管理科。典型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前各单位要认真校对、复核,确保经济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按时报送国有投资工程竣工结算成果资料
为积极贯彻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及苏建价(2005)1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07年1月1日起,实行对国有投资工程竣工结算成果实行备案制。即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30日内将审核报告报送市工程造价管理处造价管理科备案。具体格式请按附表(二)执行。
三、建立咨询成果信息统计上报制度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业绩统计工作的要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外?。ㄊ校┰旒圩裳笠底せ捶种Щ贡匦氚凑展娑ǖ母袷?,完整的报送咨询业务项目统计表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每季度结束以后一周内将统计报表上报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市场监管科。
四、以上信息均采用书面资料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书面资料需盖单位公章(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企业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后,各单位的咨询成果信息统计报表则按规定在网上填报)。
信息报送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将作为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对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的依据之一。希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安排,并有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至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附表(一):《各造价咨询单位报送典型工程经济技术指标时间安排表》
附表(二):《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报表》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日
抄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市建设局
抄送: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