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6-11-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淮造价(2006)27号
关于对淮安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
第三次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业务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省造价总站年度工作要求,市造价处组织有关人员于11月13日-14日进行全市第三次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飞行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咨询项目的档案管理、质量管理、日常管理三个方面,其中档案管理分值为10分,质量管理分值为60分,日常管理分值为30分。档案管理方面主要检查了以下几个方面:①咨询项目档案内容的归档是否符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要求;②咨询合同、质量控制流程单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齐全;③咨询合同中有关收费标准是否属于合理收费范围等等。在质量检查方面,我们着重检查了以下几个方面:①是否进行了三级复核,编制人、复核人与咨询报告中专职人员是否一致;②标底有无违背招标文件;③定额套用、工程取费、子目套用换算、清单组价、工程量计算、材料价格计算等是否准确;④是否违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不可竞争费是否按规定执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经过核定计取等等。对于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咨询企业是否要求施工企业出具《计价手册》等内容,也作为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
二、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由我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检查,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江苏省《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和〈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的通知》(苏建价站[2006]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归档内容检查表、咨询成果技术经济质量检查表,检查了五家造价咨询企业2006年期间完成的二十个咨询项目档案资料(每家四个项目)。从档案立卷及装订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档案资料装订基本符合指导规程的要求,各单位承接的咨询项目全部在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内容绝大部分符合指导规程的要求,被查的造价咨询单位基本上都有三级质量控制流程单,但有的流于形式。通过检查评比,淮安永勤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淮安市东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淮安禧联华会计师事务所咨询质量及日常管理较好,中国建设银行淮安分行造价咨询中心档案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存在的问题:
本次检查共抽取了我市5家咨询单位的20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审查,通过检查发现受检的工程项目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部分咨询单位的归档材料中仍存在着咨询报告书缺少扉页、目录未按《规程》要求填写,质量控制流程单或填写不完整。个别单位未按要求进行三级复核,有的单位专业人员超专业、超执业等级从事咨询服务。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经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定擅自计取。
3、部分项目都存在着清单子目、计价表子目错套,清单子目组价错误、计价表子目换算错误、工程量计算不准确、违反清单规范“四统一”、材料价格计算缺依据等问题,个别单位对清单规范不熟悉。
4、部分造价咨询企业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未要求施工企业出具有效的《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而直接审核计取相关费率。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部分造价咨询企业对造价咨询质量以及成果的管理不够严密,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质量管理。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要求各造价咨询企业要进行定期整改,并按照江苏省《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和〈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的通知》(苏建价站[2006]7号)等有关规定,在今后的归档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造价咨询质量管理。
希望各造价咨询企业以此为契机,认真抓好档案管理,提高咨询成果质量,我们要求各单位以自检和内部互检为主,市造价处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检,以促进我市造价咨询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为迎接省建设厅的飞行检查做好准备工作。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抄报:省定额总站、市建设局
抄送: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