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建价字(2006)3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员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市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队伍不断壮大,人数已达2000多人,造价员队伍素养参差不齐,部分造价员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有待提高,为加强管理工作,根据苏建价站(2006)13号《关于印发< 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就有关工作情况作如下要求:
一、造价员日常管理
造价员必须严格遵守《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具体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我处将实行造价员个人电子信用档案跟踪制度,记录不良行为、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年检情况、获奖情况等,对于在工作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通报。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盐城工程造价信息网》和《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查询造价员资格和信用档案记录。
造价员要按照《细则》要求办理变更手续,我处每月20日至25日集中受理,5个工作日给予办理。
二、继续教育
由于新的施工技术、新的施工材料不断出现,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特别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后,社会各界对造价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但业务技能要好,对法律法规还要准确掌握和及时了解。为此,按照《细则》要求,必须加强造价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我市造价员每年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0课时,每年将根据情况组织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学习材料主要是:《盐城工程造价信息》(以下简称《信息》)、《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和计价务实》。
《信息》在现有的栏目基础上,将辟出“继续教育”专栏,有的放矢的刊登造价专业的知识,为了切实提高造价员的业务技能和规范职业行为,造价员必须将《信息》作为专业工具书,按年订阅,及时掌握和了解盐城市建筑市场的动态,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三、年检考核
每年将对我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定期年检,《证书年检通知》将在《信息》上及时刊登。
年检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不合格”者未通过限期整改,我处将建议省造价管理总站予以注销证书。
年检考核的依据主要是:继续教育参加的情况、信用档案记录情况、每年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完成的情况以及对《盐城工程造价信息》中业务知识学习掌握的情况。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OO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