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11-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郝莹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村镇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头戏”,成为关注的热点。在村镇建设中,工程质量安全关系重大,问题比较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现状: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亟待重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几年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村镇建设得到很大发展。据有关方面数据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村镇住宅竣工面积都保持在6亿平方米以上,到2003年底,全国村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5.8平方米,新建住宅中楼房所占比重逐年增长;2004年,农村住宅投资达2334亿元。但与此同时,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据建设部对2001年至2004年发生在县城城关镇及村镇的重大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事故统计,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8起,死亡191人。其中,由于质量低劣导致的事故5起,死亡37人。 某地调查显示,农民新建住房虽然80%以上是楼房,但其中90%以上质量不高、功能不全、品位不高,不仅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影响了环境,而且没有从长期性、根本性上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同时,由于农村建筑人员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施工技术水平低,农民建房存在不少“老子建房儿子扒,儿子建房孙子拆”的现象。1998年~2000年,平均每年拆除农宅3.11亿平方米,占农民建房的一半。对此,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吴慧娟形象地概括为:“农民建房是:面积越来越大,层数越来越多,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 原因:村镇工程监管体制和方式的滞后 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吴慧娟认为,一是由于目前城乡二元结构的管理体制,使村镇建设管理方面缺少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城乡建设的协调发展。二是目前乡镇机构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减免等改革所带来的资金来源变化以及人、财、物管理模式变化,致使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指导监督机构不健全,形成管理空白区域,导致村镇建设管理职能缺位,体制不顺,更加重了村镇建设中的质量安全隐患。三是一些地区的领导,仍习惯于以管理农村的传统管理模式来管理已经具有城市雏形甚至已完全是城市建筑的村镇,或者将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片面的理解为不监管的区域,缺乏对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特别是农房建设的指导服务和依法行政监管的意识。 建议:改革传统的农村建设管理体制 国务院参事王秉忱等人在对浙江和福建两省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管理进行调研时发现,浙闽两省的农民自建房层数高(除贫困地区外),大都在三四层左右,有的高达六七层。按照国务院和建设部有关文件要求,两层和两层以上的农民自建房必须要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发放标准图以供建房农民选用。调查显示,浙闽两省都有经过优选的标准图可供农民建房选用,但这些标准图样只是二三层的小楼,基础部分还需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单独进行设计。农民由于标准设计图不符合他们的建房要求,再加上认识的不足和经济的原因,不愿花钱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需要建房时就比照邻家的房屋,按自己的需要随意加高、加大后进行建造,建筑质量根本得不到保证。 王秉忱表示,要想从根本上确保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必须改革传统的农村建设管理体制,强化县级政府的指导与监管责任。同时,探索农村建设管理新的有效途径,做好广大农村房屋建设的管理工作。 一是各省、市、自治区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地习俗,结合该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建筑材料,设计一批符合农民住房要求的标准图,免费为农民提供图纸和服务,鼓励农民选用。 二是国家应在有关文件中明确,建设方应选择具有设计、施工承包资质的企业进行设计、施工。也可依照有资格的建筑师、结构工程师以个人名义设计的图纸和有资格的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组织的施工队伍或具有劳务资质的施工队伍,并由设计、施工单位或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分别对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选用通用设计、标准图的,应有设计单位或资格的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确认并根据地基情况提供基础设计。 三是政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建房的质量意识,引导他们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时,应检查其是否有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设计、施工,以及设计、施工中有无违反国家法规的情况。 四是在尽量减少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建立一套与村镇建设相适应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的资质等级要求。通过政府部门的监督和行业自律保证村镇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 对策:创新质量监管体系 为了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建设部去年出台了《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对完善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村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加强对限额以下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管理、指导和加强村镇建设的抗震防灾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建设部积极探索村镇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新机制,于去年建立了全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联络员制度。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联络员肩负五项职责,一是收集、整理本地区工程质量重要信息,分析本地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形势;二是督促本地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快报、事故处罚等情况上报工作;三是提出改进本地区或全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四是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地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形势和工作重点;五是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目标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如何进行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呢?吴慧娟指出,一是要研究建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一方面在当前农村税费改革后,全面调整改革新的村镇建设管理体制和相应机制的新形势下,要在县乡机构改革和设置中,充分考虑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落实和人员配备。另一方面要抓住时机建立健全村镇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加强质量技术引导和抗震防灾技术服务。 二是做好相关政策和技术服务工作。目前,建设部正积极组织专家编制《村镇建筑抗震技术规程》,下一步要在各地现有村镇抗震构造图集的基础上,组织编制设计标准图集,以指导全国村镇新建房屋的抗震设防和现有房屋的抗震加固、补强工作。 2005年11月22日《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