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11-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赵丽娟 笔者从11月15日在石家庄召开的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工作总结会议上获悉,该省已逐步走向建设工程质量的规范化监管。 河北根据本省实际,在修订《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基础上,于2004年8月1日颁布实施《河北省建筑条例》,随后又制定《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9个规范性文件?!逗颖笔∶裼媒ㄖ谀苌杓乒娉獭返榷嘞畹胤叫员曜?,对规范全省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指导作用。 在对工程质量实施规范化监管过程中,该省确立了质量监督机构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地位。监管内容由过去的全过程的微观监督、主要检查工程实体质量转变为重点部位抽查,加强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监管方式由过去被动的、告知的检查转变为主动的、随机的巡查、抽查,并建立全省工程质量巡查制度。 截至目前,该省已基本建立三个层次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即以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企业内控体系;以业主、监理单位平行检查验收为内容的社会监控体系;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监管的政府监管体系。 河北省建设厅副厅长曲俊义在会上强调,今后,全省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要做好5件事:一是提高执法水平,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监督执行。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科学监管水平。三是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巡查制度。四是高度重视群众的质量投诉问题。五是为建筑节能工作把好关。 2005年11月25日《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