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11-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山东省把推进建筑节能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制定法规、编制标准、产品认定、节能培训、示范工程五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
一是相继出台了《山东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文件,形成较完整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二是组织编制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山东省实施细则》、《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标准山东省实施细则》、《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10余项地方标准、5项技术导则以及外墙外保温等5项设计标准图集,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三是实行了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制度,并在省政府令中明确要求执行认定制度,目前全省经认定的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776种。同时部分市还实施了节能建筑认定制度,将建筑节能监督审查纳入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四是统一组织开展了全省建筑节能培训。据统计,全省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6000余人,省里直接培训了1500人;五是组织开展了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