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11-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0月23?24日,“《中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2005)》发布会暨高层论坛”在京举行,《中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2005)》首次正式对外发布。此次论坛由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办,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做了书面发言,建设部总工程师王铁宏、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徐波、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本报副总编辑王秋和及部分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进行了演讲。现将部分发言摘要刊登。刚刚闭幕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建设领域的各项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切实履行建设部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方面的职能,进一步推进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十一五”期间,建设部将进一步转变职能,为市场主体服务:一方面要尽快完善市场规则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法规制度,依法加强监管,为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各类企业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要研究提出新时期工程建设方针、指导思想和建筑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及主要任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性、导向性、信息型的服务。这两方面的工作相辅相承,互相补充,并行不悖,其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要寓管理于服务中,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效能,为建筑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和完善政府工程质量监管
改革的目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工程建设规律,区别政府工程和非政府工程、城市工程和村镇工程的监管方式和内容,基本建立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建筑业企业内部建立健全稳定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自觉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到“十一五”期末,工程项目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率达到100%,新建建筑达到节能50%以上,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率明显下降,基本杜绝重大恶性质量事故。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体系。重点解决工程质量监管法制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共同性的问题。
二是改进政府质量监管方式转变,创新监管机制。今后对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政府投资的经营性项目和私人投资项目区别对待,调整质量监督的重点和方式。
三是理顺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积极探索有效的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建立村镇建设质量安全联络员制度,试行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等制度,总结各地区经验,逐步建立村镇建设工程建造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四是以贯彻新时期建设方针为主线,引导社会舆论和导向,规范建筑设计方案评选,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机制。以建筑节能监管为主导,加强建筑节能、全寿命周期使用安全的监管。
加强和完善政府施工安全监管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目标:到2008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施工环境明显改善,安全文化和安全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到2010年,事故率显著下降,死亡人数比2004年下降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达到中等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末水平。
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二是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对所有在建工程和拆除工程,包括经济开发区、高教园区、城乡结合部、村镇建设都要纳入监管范围。理顺监督管理体制,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形成全覆盖、严监管的体系。
三是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体系。完善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企业配备训练有素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装备,提高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提高政府事故处理协调能力,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在“四不放过”原则的基础上,完善建筑业安全事故责任制,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四是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加强和完善政府市场、安全、质量监管体系的联动
建设市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是政府监管的三条主线、三个重点,三者互相联系、相辅相成。一是要加强三个监管的协调和联动,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工程质量、安全、市场管理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一站式”服务和集中统一执法。市场、质量、安全监管联动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是建立全国联网的信用体系,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各类建筑业企业、中介机构和各类注册执业人员的业绩,以及违法违规行为、质量、安全事故,实施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把市场、质量、安全监管落到实处。
二是继续努力发展和完善工程建设现代市场体系。彻底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调整强制性招标的范围,逐步实现非政府投资项目在不影响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前提下,业主自主决定是否招标。改进企业资质和个人资格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建立和完善工程担保、保险等风险管理制度,用经济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三是大力发展中介机构。政府要将行业管理的职责转移到行业协会,并支持行业协会的工作,依靠行业协会搞好行业自律。要大力培育和严格规范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建筑司法鉴定、保险代理、信息咨询、法律顾问等中介服务机构,发挥中介服务功能,为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协调、沟通、评价、监督等服务。
加强对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引导
现阶段,政府对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引导,最主要任务一是推进建筑业企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制定建筑业技术进步政策和法规,引导和推进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企业改制和技术进步是我们引导行业发展的两条主线,制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是我们推动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式。最近,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可以说是现阶段指导我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纲要。
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国有建筑业企业改革。改革的成功需要“两头热”,即政府热和企业热,二者缺一不可。企业改革要“因地制宜”切忌照搬照套。从总体上讲,建筑业是充分竞争性行业,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改革还是要坚持民营化的方向,大型国有建筑业企业则要通过引进战略合作伙伴、规范上市、中外合资、互相参股等途径改制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点不在民营化,而在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强化企业管理,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切实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运营效率,保持和发展优势企业“排头兵”的地位,引领中国建筑业发展的方向。建设部将配合国资委关心、支持中央所属国有建筑业企业的改革,宣传、支持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始终不渝地推进国有建筑业企业的改革。
二是建立健全建筑业技术创新体系。政府要建立健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的法规制度和产业政策,引导我国建筑业走上新型工业化的道路。依靠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努力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大力发展钢结构技术、整体装配式结构技术,改进建筑的围护结构,提高建筑构配件的标准化、系列化、定型化程度,提高建筑部品部件工业化生产比重,提高施工现场装配能力和机械化生产水平,提高建筑业的劳动生产率。企业是技术进步的主体,有条件的大型建筑业企业应当建立并完善技术中心,不仅提高本企业的技术水平,而且带动行业的技术进步。政府和行业协会要为企业技术进步服务,建立全国建筑技术信息系统,有偿共享建筑技术资源;积极推广符合节约和环保要求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加强知识产权?;?,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建立以专利、专有技术和建筑设计方案权属保护和有偿转让机制;完善先进成熟工法和各种奖项的评审规则,支持鼓励企业通过竞争、通过协作共同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
作为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一方面要加强市场、质量和安全监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建筑业改革和技术进步的引导。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通过法制建设和严格执法,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管,通过编制建筑业发展规划和发布《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加强对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引导。(根据作者在“《中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2005)》发布会暨高层论坛”上的讲话摘编)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 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