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05-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宁建价字(2005)06号
关于200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建设厅苏人通[2005]113号《关于200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市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
各报名点在初审时对原件进行核查,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核查部门印章。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老考生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和近期免冠照片1寸2张和2寸1张,填写好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即可办理报名手续。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应积极帮其查对档案号。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准考证,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种试卷,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位置。答题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忌辖鳥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一经发现即按作弊论处??际允备骺记醒细窦觳?。
准考证发放时间:2005年9月下旬在报名点领取
五、教材及培训工作
报名点提供考试培训教材及接受培训报名。
六、收费事宜
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财综[2002]5号)的规定执行。
一、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三、考试报名费、考务费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收取。不设考点的市按照客观题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18 元标准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设考点的市则按客观题每人每科3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98元的标准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考试及领准考证时间
考 试 |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准考证发放时间:
报名时间:2005年5月30日——6月3日止
报名地点:本市广州路183号四楼
联系电话:83725932 83731510
二00五年五月十六日